在短短一個月內(2014年2月),和Tim同工及兩間教會的教友(共11人),結伴到了一些偏遠地 區﹑城鄉作短宣探訪。目的地包括Coffs Harbour, Tamworth, Gunnedah
和 Taree。
我們接觸了一些背包客(持一年旅遊工作簽證)﹑餐館從業員﹑當地定居華人等,向他們傳福音。當中有些人拒絕;亦有些人願意接受。在整個短宣旅途中,我一直被一個疑問困擾-既然神有主權﹑亦有能力揀選一切相信祂的人,為什麼我們還要傳福音呢?主耶穌頒布大使命,要我們使萬民作祂的門徒,亦教導我們:「我所作的事、信我的人也要作。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」(約翰福音14:12)。那麼,我們傳福音時應抱什麼態度呢?
我想起一套福音電影-《流浪漢世界杯》。內容是關於一班露宿者參與一場世界杯比賽,主角在其中一幕戲中道出:「無論我們有沒有入球,無論輸或嬴,神都在觀看」。不錯,傳福音事工好比一場球賽,神揀選我們參與其中,我們便要盡己所能﹑同心合意,並在過程中,好好經歷神,享受神的同在,與祂同工。盡力去傳在於我們,但福音的果效在於神,我們可以參與神永恆的計劃,成為一員,已經足夠。
有些弟兄姊妹或許覺得自己的聖經知識不足﹑亦不懂傳福音的技巧,總是膽怯﹑害怕,認為自己未準備好。但我要鼓勵大家,神要我們參與宣教,讓我們享受當中的過程﹑經歷祂,祂必保守帶領。主的恩典夠用,祂是滿有憐憫的神。讓我們一同回應神,參與並好好享受這場比賽,不要顧慮自己的不足,因為神能夠,祂是全能者,永遠與我們同在。
願一切頌讚榮耀歸於父神,阿們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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